只引用官方政策原文,不做解读性描述
政策信息更新日期:2026年4月
来源: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国家能源局
一、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,超过燃煤发电基准价的部分由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。
二、分布式光伏项目自发自用电量,按照相关规定免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。
三、持续关心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,完善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的交易规则,推动新能源与负荷侧主体协同运行。
七、完善新能源用地用海政策,推动建立符合新能源发展需求的空间治理体系。
一、分布式光伏项目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,不得在风景名胜区、重要生态功能区等区域内建设。
三、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设计、安装和运维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,确保发电效率和系统安全。
五、鼓励分布式光伏项目配备储能设施,提高自发自用比例和系统可靠性。
来源:国家能源局、各省发改委
二、明确新型储能功能定位,加快储能设施建设,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。
四、完善新型储能价格机制,探索建立电网侧储能独立核算价格机制,研究建立用户侧储能充放电价机制。
三、支持用户侧储能建设,对在工商业园区建设的分布式储能项目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,补贴标准为150元/千瓦时。
五、鼓励储能设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,依据相关规定获得收益。
参考国家能源局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》
引用官方问答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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